国家标准计划《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79SC6(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照明设备和电气玩具的电磁兼容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CISPR 14-1:2020。
采标中文名称:电磁兼容要求-家用电器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第1部分:发射。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性是指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类似器具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不会造成性能降低,且不会对该电磁环境中的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这就是说,在复杂的电磁环境中,每台电子电器除了本身要能抗住外来电磁骚扰,能正常运行外,还不能骚扰其他电子电器或电子设备的正常运行,不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这就是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性需要解决的问题。
电磁兼容性是电子电器的重要性能指标之一,也是保证电子电器的质量、实现电子电器应有功能的重要手段。
GB 4343.1 是一项涉及保护电磁环境的标准,其目的是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和类似器具的无线电骚扰电平建立一个统一的要求、确定骚扰限值、描述测量方法和运行条件和结果的标准。
本标准具有很强的科学合理性,紧抓当前电磁兼容领域电子电器的步伐,结合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和类似器具电磁兼容的系列问题,对环境、人身安全起到保护作用。
随着技术的发展,本强制性标准等同采用的国际标准已换版更新至CISPR 14-1:2020,而我国目前现行的国家标准GB 4343.1-2018版本等同采用的为CISPR-14:2011,中间还有一版CISPR 14-1:2016的差异。
因此,现行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版本存在较大差异,许多指标和要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变化较大的有:扩大了辐射测量频率范围至1GHz以上、增加了通用和特定的测试布置(例如真空吸尘器和擦窗机器人的相关要求)、增加了有关家电中应用无线通信技术的条款表述等,这些条款表述的更新,紧跟家电产品智能化发展步伐,为适应产品更新迭代的发展,本强制性国标亟待按照IEC的最新版进行修订,以符合国际贸易要求,促进我国相关产品领域的良好发展。
本标准规定的发射要求适用于无论是交流供电还是直流供电(包括电池)的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类似器具,频率范围在9 kHz~400 GHz。在本标准中为了测试的目的,并未包含所有的骚扰现象,只考虑了此标准覆盖的相关设备,并对所考虑的每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本标准主要对全文进行了章节结构的重新排版;改进了感应炊具的测试操作条件,并将这些器具的限值纳入到标准主体中;将所有特定操作条件移至附录A中;增加了通用和特定的测试布置(例如真空吸尘器和擦窗机器人)、改进和增加了通用和特定测试条件(如感应炊具、机器人设备等)、改进传导骚扰测量时用的测试方法、阐明了关于范围中无线电发射机的发射及含有内置灯具的设备的测量、扩大了辐射测量频率范围至1GHz以上、修订了喀呖声分析、介绍了利用感应电能传输技术的设备的附加要求、从标准文本中删除任何基于统计评估的符合性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