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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3部分:修复质量要求》由 241(国家档案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档案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国家档案局技术部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133-T-24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0-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7-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8-0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40.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40 信息学、出版
01.140.20 信息学
归口单位
国家档案局
执行单位
国家档案局
主管部门
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前各类档案收藏机构在开展档案抢救与修复时,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保存对象、技术力量、设施条件不同,工作方法、技术水平迥异,造成档案抢救与修复质量参差不齐。

本标准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纸质档案修复质量要求,规范档案抢救与修复工作,实现从经验修复到科学修复、从数量考核到质量与数量并重的转变,为实现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科学化管理奠定基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修复质量标准,适用于国内各级各类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机构及与档案抢救修复相关的行业。 本标准按照纸质档案修复的基本流程,针对每一项修复处理环节规定了相应质量要求,具体来说包括去酸、去污、字迹加固与恢复、修裱(含材料、修补、托裱、揭粘、修整、裁切、装帧)等技术步骤。相关质量要求尽可能客观、量化,符合纸质档案修复工作实际情况,并能够在修复工作中被参考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