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发电工程数据移交》由 52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核工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 | - |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发电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工作中对信息进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并规定最终移交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 数据移交的内容与方法 ? 电厂生命周期的信息需求 ? 各阶段产生信息的内容与形式 ? 各阶段需要信息的内容与形式 ? 工程信息的移交与纵向信息集成 2 数据移交的工作与流程 ? 数据移交阶段的划分 ? 数据移交的工作内容 ? 数据移交工作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