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由 326(农业农村部)提出,委托TC271(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 65 农业 |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检疫性有害生物随农业植物的调运而远距离传播的地有效途径。
为规范农业植物及植物 产品调运检疫检验程序,农业部于1995年制定了《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GB 15569─1995),并于2009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GB 15569- 2009)。
多年来,全国各级植物检疫机构按照该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所运农业植物进行检疫检验,并据此进行正确判定,为农产品的流通、农业 生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由于该标准颁布实施已近十年,除标准本身有了规范性要求之外,有关植物检疫等行政执法行为也有了新的要求,同时 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检验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原《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与现在农业植物调运检疫工作的开展不能完全适应。
因此有必要对《农业 植物调运检疫规程》进行修订重新发布。
本项目为标准修订项目,原标准技术路线基本不变,对调运检疫程序、检疫对象、抽样方法、检验方法、签发证书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对其 中部分与当前实际工作不符的技术内容进行适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