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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564-T-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6-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6-25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1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120 电车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蓄动力电池的单体和模块,其他类型电池可参照执行。 与GB/T 31486-2015相比,除章条结构差异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符号(见4,GB/T 31486-2015中4); ——删除了电池模块耐振动性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T 31486-2015中5.2.10和6.3.11); ——修改了电池单体和电池模块充电(见6.2.4和6.3.4,GB/T 31486-2015中6.2.4和6.3.4); ——修改了电池单体室温容量测试放电电流(见6.2.5,GB/T 31486-2015中6.2.5); ——修改了电池模块室温容量、室温倍率充电、高温容量、低温容量、荷电保持及容量恢复能力、储存测试放电电流(见6.3.5、6.3.7、6.3.8、6.3.9、6.3.10、6.3.11,GB/T 31486-2015中6.3.5、6.3.7、6.3.8、6.3.9、6.3.10、6.3.12); ——修改了电池模块倍率充电性能测试充电电流(见6.3.6,GB/T 31486-2015中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