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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33(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碰撞试验及碰撞防护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214454-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2021-12-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9-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10-14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碰撞试验及碰撞防护分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后碰撞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安装了使用液体燃料的燃油箱的M1类汽车,其他类型汽车可参照执行。2、主要技术内容:在碰撞过程中,车辆燃油装置不应发生液体泄漏;碰撞试验后,车辆燃油装置若有液体连续泄漏,则在碰撞后前5分钟平均泄漏速率不应大于30 g/min;如果从燃油装置中泄漏的液体与从其它系统泄漏的液体混淆且这几种液体不容易分开和辨认,则应根据收集到的所有液体评价连续泄漏量;不应引起燃料的燃烧;在碰撞过程中和碰撞试验后,蓄电池应能够通过电线和车辆保持连接并且保持正常供电。碰撞试验后,对于带有高压系统的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应满足GB/T 31498中的电安全要求和电解液泄漏要求,动力电池系统不应起火。3、与GB 20072-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车辆型式术语和定义(见3.1); ——增加了燃油箱术语和定义(见3.4); ——增加了可充电储能系统和定义(见3.5); ——修改了技术要求(见第5章); ——修改了移动壁障的尺寸和质量(见第6.2.4); ——修改了移动壁障的试验方法(见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