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钢锻件 力学性能试验的检测频次、取样条件和试验方法》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10 热处理钢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5461:2018。
采标中文名称:钢锻件 力学性能试验的检测频次、取样条件和试验方法。
我国目前没有针对钢锻件的力学性能试验取样和试样制备的方法标准。
国家标准GB/T 2975《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适用于型钢、棒材、盘条、钢板和管材的力学试验取样和试样制备,不适用于大部分钢锻件。
在钢锻件相关产品标准中,力学试验取样要求中经常需要放入取样位置示意图,不利于标准中方法的统一。
ISO 15461标准详细规定了钢锻件的力学试验的检验频次、取样条件和试验方法,将其转化为国标后将有利于我国钢锻件产品检验方法与国际接轨,相应产品标准可直接引用本标准,有利于我国产品出口检验。
标准规定了钢锻件力学试验的检验频次、取样条件和试验方法。适用于开式模锻件和闭式模锻件的力学试验用试样的制备及加工,包括室温和高温拉伸试验、冲击试验及试验单元的一致性检验(硬度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