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由 TC415(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65 农业 |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1、适用范围: 本标规定了秸秆炭化循环利用相关术语和定义,给出了秸秆炭化产物生物质炭、生物质可燃气及木醋液的循环利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农作物秸秆炭化产物的循环利用。 本标准不适用非作物秸秆来源的生物质炭化以及经过化学改性的生物质炭化产物的利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主要技术内容 1)术语和定义 1.1)秸秆 1.2)秸秆炭化 1.3)秸秆生物质炭 1.4)秸秆生物质气 1.5)木醋液 2)总体原则 3)秸秆生物质炭利用方式 3.1) 直接还田 3.1.1 施用方式 3.1.2 施用时间 3.1.3 还田限量 3.1.4 注意事项 3.2) 肥料化还田 3.2.1 生物质炭基肥料 3.2.2 生物质炭基有机肥料 3.3)基料化 3.4)能源化 4)秸秆生物质气利用方式 5)木醋液利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