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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南》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农业农村部环保保护科研监测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安吉县人民政府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1108-T-42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20 标准化总则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总则、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单个行政村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本标准代替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与GB/T 32000-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标准名称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南” ——更改“村庄建设”为“基础设施”(见6,2015版的6),增加了“物流交通、供暖、农房、公共照明”(见6.3、6.5、6.6、6.7) ——更改“生态环境”为“人居环境”(见7,2015版的7),增加了“农村水系、公共空间、 庭院环境”(见7.4.2、7.4.4、 7.4.5) ——更改“经济发展”为“产业发展”(见9,2015版的8),增加了“产业融合、集体经济、绿色发展”(见9.1、9.2、 9.3) ——合并“乡风文明”和“基层组织”,更改为“乡村治理”(见10,2015版的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