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由 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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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080.99 其他服务 |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的基本原则,通过信用档案建设流程,阐述了在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时必须达到的一些要求和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为政府部门、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提供指南,其他各类组织和机构相关活动也可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包含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流程以及反映或描述从业人员信用状况的数据项等内容,如身份识别信息、教育信息、社会信用信息等。通过对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流程、基本原则、信息项等做出统一的规定,促进实现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息项的规范共享。
面向重点行业的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与管理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