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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管理与实施指南》由 TC567(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河南楷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0850-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20-10-15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20 环境经济
归口单位
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小城镇是一种“半城镇、半乡村”的城乡过渡型聚落,是连城带乡的纽带。

作为城市之尾,小城镇因其区域中心地位和相对完善的功能设施,成为广大乡村区域就地就近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它的建设与发展是决胜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所在。

作为乡村之首,小城镇的发展对乡村具有辐射和引领作用,建设与发展小城镇,是补齐乡村发展滞后短板,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据统计,全国小城镇约4万余个,小城镇的人居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的成败。

但是由于我国小城镇发展不均衡,已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其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对基础设施规划重视不够,认识不全面;二是基础由于缺乏治理污染措施,造成小城镇的土地资源减少、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等;三是城镇秩序“脏、乱、差”,存在乱搭建房屋、乱设摊贩点等问题,严重影响人居环境感受,制约城乡经济发展。

因此我们提出制定本标准,其目的和意义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 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17年来,浙江省委和省政府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一以贯之地推动实施“千万工程”,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

截至目前,浙江省列入小城镇整治对象的 1191 个乡镇(街道)均已通过考核验收,村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造就了万千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树立了标杆。

2018 年 9 月,浙江“千万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浙江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为本标准的制定打下了坚实基础,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

二、助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

制定本标准,做好服务城市、带动乡村两篇文章,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走出一条以美丽城镇为突破口、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路子。

三、填补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体系空白 我国针对城市、乡村的标准制定工作开展已久,目前已经发布GB/T 36749-2018《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服务和生活品质的指标》、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7072-2018《美丽乡村建设评价》,但是小城镇在人口数量、质量管理、产业结构、生活方式、消费水平等各方面均与城市和乡村大大不同,需要制定本标准,保障小城镇可持续发展。

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9年3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布《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

制定本标准,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必将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治理现代化,拓展经济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补齐各项事业短板,真正建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精品工程,让广大人民生活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从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与相关方要求、基线审查、战略制定、实施推进、评估与改进等方面确立了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小城镇,乡村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见标准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