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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技术服务 智能运维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40(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电子技术化标准研究院云智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三集团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光大银行上海翰纬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124-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0-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7-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8-05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8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80 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运维技术已无法满足当前应用需求,运行维护工作正由传统的人工运维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智能运维应用应运而生。

目前信息技术服务领域企事业单位在智能运维方面均已进行了相关探索,并形成了相应的应用实践经验。

但对于建设智能运维体系尚缺乏统一的标准,智能运维的实施应用和效能评估也缺少可参考的依据。

本标准以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智能运维最佳实践为基础,明确了信息技术服务领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化建设和运营要求;增强了信息技术服务领域企事业单位在智能运维技术方面的规范性及其运维服务能力。

本标准将有助于构建智能运维产业生态,支撑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定义了智能运维能力框架,规定了智能运维能力要素和能力实现的过程。本标准适用于计划提供智能运维服务的组织建立智能运维服务能力体系,计划评估自身条件和能力的智能运维组织,智能运维服务需方评价和选择智能运维服务供方,以及第三方评价和认定智能运维组织能力。 智能运维能力框架包括能力要素和能力实现两部分。能力要素是构建智能运维能力的基础。运维组织将能力平台提供的数据管理能力、自动控制能力和分析决策能力通过场景分析、能力构建、服务交付和迭代调优等活动,在具体的运维场景中进行融合创新,最终实现具备智能特征的运维能力,从而达到安全风险管控、高效运维交付、快速业务响应、标准运营支撑的运维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