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人工智能 深度学习算法评估》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42(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工智能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军事科学院国防科技创新研究院 、国防科技大学 、卡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顺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数据地平线(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80 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 |
深度学习在目标检测、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视频分类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国内外越来越多的信息技术企业利用深度学习算法解决实际问题。
可靠的深度学习算法是确保人工智能系统正常运转的关键因素。
然而,业界对深度学习算法理解不统一,国内在深度学习算法评估的标准方面仍属空白,缺乏深度学习算法的相关评估方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深度学习的广泛应用和技术发展。
为积极响应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号召,填补我国深度学习算法评估标准空白,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及深度学习算法的使用方、测试方等相关单位基于获得2019工信部百项团体标准示范项目的标准《人工智能 深度学习算法评估规范》进行内容扩充与修改完善,形成国标立项草案。
本标准可提高使用深度学习算法的软件系统的质量,以及帮助不同类型企业开展规范化的深度学习算法评估工作,该标准可以面向深度学习算法的开发者和使用深度学习算法实现特定需求的用户方,帮助以上人员或机构更早的发现深度学习算法中影响算法可靠性的因素,给出提高算法可靠性的活动建议,从而降低深度学习算法的研发周期和提高深度学习算法的可靠性,并最终提高基于深度学习算法开发的软件系统的质量。
同时该标准也可以面向第三方机构用于对深度学习算法的可靠性评估,据此标准出具检测报告,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开展检验活动。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深度学习算法开发方、用户方以及第三方等相关组织对深度学习算法的可靠性开展评估工作。本标准将给出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算法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流程,以及需求阶段评估、设计阶段评估、实现阶段评估和运行阶段评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