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照明测量方法》由 TC7(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80 人类工效学 |
照明测量是保证照明工程实施质量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伴随着LED技术的飞速发展,一方面使得照明系统和照明需求变得更加复杂;同时市场上产品质量的良莠不齐等原因更是导致照明工程质量纠纷更是凸显。
因此当前亟需结合当前相关应用标准的修订完善《照明测量方法》,从而更好地适应照明应用需求,为我国照明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健康照明光环境更高要求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外照明场所的照明测量仪器、测量方法和测量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照明的测量、道路、广场、室外作业区等室外照明场所的测量和建筑夜景照明的测量。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般要求、测量仪器、测量方法、建筑室内照明质量、室外照明质量。 标准修订过程中将主要做出以下修订: ——6.1 建筑照明测量补充了四个面垂直照度、半柱面照度等的测量方法; ——6.5对建筑照明测量中眩光测量方法进行了修订 ——8.1修订了道路照明的测试仪器要求和测点布置要求 ——8.3修订了建筑夜景照明测量方法; ——4.2增加了LED照明测量要求; ——6.6增加了频闪测量方法; ——6.8增加了和照明节能测量方法; ——6.9增加了照明控制系统的测量; ——8.2增加了隧道照明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