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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由 624(国家能源局)提出,委托TC355(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5242-Q-62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20-09-11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0-29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75.200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75.200 石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储运设备
提出部门
国家能源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9345-1:2019。

采标中文名称: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管道输送系统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第1部分:陆上管道全生命周期完整性管理。

目的意义

GB32167-2015自2016年3月实施以来,对指导和规范国内管道企业实施完整性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条文强制标准类型的取消,为全面提升国内管道行业完整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管道本质安全,同时配合政府对企业实施完整性管理的监管要求,有必要将标准修改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2019年5月由本标准编写组牵头制定的国际上首个完整性管理领域 ISO 19345-1-2019正式发布,该标准集合了世界各国完整性管理的实践经验和通用做法,对国内完整性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很高的指导意义,有必要修订国家标准使其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

重点修改内容包括:全生命周期完整性管理的理念、建设期管道完整性管理核心内容及管道本体和周边环境的监测等。

近几年在标准推广应用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1)高后果区识别条款需要进一步澄清和补充:高后果区识别规则及等级划分部分内容存在一些争议和容易混淆的情况,与地区等级的概念需要进一步澄清;部分失效后果严重的场景未纳入高后果区识别条款,如短期在输气管道周边且暴露在外面聚居人员的场景(中缅天然气管道“6.10”事故类似场景)、油气管道泄漏可能进入地下市政管网的场景(青岛爆燃11.22事故和新大线6.30事故类似场景)等。

(2)高后果区风险管控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对高后果区实施分级之后,各等级高后果区的对应管理措施仍需进一步明晰。

尤其是2017年12月13日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印发了针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高后果区的监管力度,提出了针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制定专门风险管控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加强宣传教育等管道保护措施的要求,高后果区的风险管控措施和日常管理要求等相关条款需尽快修订以为管道企业的高后果区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3)地区等级升级的管理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目前,中石油管道公司所辖天然气管道发生地区等级升高的管段超过1100段,合计2000余公里,直接影响上百亿方的管网输送能力,而当前国内相关的国标和行标均未提出有效的可执行条款,需要在标准中尽快明确哪些场景的地区等级升级可以豁免、哪些场景需要进一步开展评价和开展什么类型的评价、以及针对地区等级升级采取何种管控措施等,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出发确定相关原则和可操作的条款,为合规合法运行提供合理的依据。

(4)随着国内X70及以上高强钢服役里程和时间逐步增长,特别是近些年X80钢管道环焊缝失效风险凸显,企业主导联合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了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代表的一系列针对性研究和试验工作,形成了可借鉴性成果。

针对高强钢管道的建设期风险管控、运营期风险减缓、检测评价等内容需要尽快修订和完善,以应对管道的新增风险。

(5)近两年来中石油开展了全面的焊缝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发现了大量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了大量实践和研究工作,配合目前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及运行安全升级管理工作,应尽快将积累的丰富经验和研究成果修订完善至国标中,以便更好地指导安全生产,规范各运营企业的行为。

本次修订,在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针对标准修改为全文强制性标准,对完整性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及技术类指标进行梳理,确保标准内容的科学规范、适用适度、合理可行。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遵循GB 50251或GB 50253设计,用于输送油气介质的陆上钢质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本标准规定了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包括数据采集与整合、高后果区识别、风险评价、完整性评价、风险消减与维修维护、效能评价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