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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火灾情况下的电梯特性》由 TC196(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0952-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9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归口单位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以召回信号传递到电梯控制系统为基础,规定了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描述电梯特性的特殊要求和安全规则。 本标准也可作为提高在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安全性的基础。 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重大危险列表;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使用信息。 本次修订与现行版本主要技术差异拟为: 1) 更改了所依据的假设,包括尚待谈判的项目; 2) 更新了所引用的文件; 3) 删除了第1章不适用情况中“井道中发生火灾”的内容; 4) 删除了“建筑物的疏散预案”等定义; 5) 更改了“建筑物管理系统”的定义内容; 6) 将“火灾报警探测系统” 更改为“召回装置”,使用“召回装置”表示手动召回装置或自动召回装置,例如火灾报警系统; 7) 增加了手动召回装置的标识及保护要求; 8) 更改了对禁令标志的参考; 9) 更改了涉及召回装置和接口要求的条款; 10) 明确了火灾召回信号不应覆盖检修控制; 11) 更改了电梯在收到召回信号后的特性,包括要求电梯在维护控制时由轿厢发出警报,以及在轿门关闭时由轿厢发出警报,并规定如果轿门在延时后未关闭,则门保护装置无效; 12) 更改了电梯到达指定层后的特性,包括对声音和/或视觉指示的要求以及电梯在门打开或关闭时停梯的选项; 13) 删除了对单独的复位信号和“禁止进入”指示器的要求; 14) 增加了附录B有关维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