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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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照明用电是占主导性地位的终端电力消费领域之一,在全球能源短缺的背景下,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关注热点,照明一直是节能的重点领域之一。
镇流器能效标准是我国节能标准体系中照明领域能效标准的重要组成,对促进荧光灯、金卤灯、高压钠灯配套用镇流器产品能效提升、规范镇流器产品市场具有重要作用,也是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实施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是按照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要求,对管形荧光灯镇流器、单端无极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标准进行整合。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频率50 Hz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4-120W的管形荧光灯用电感镇流器和电子镇流器;额定电压220V、频率50 Hz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70-1000W的高压钠灯用独立式和内装式电感镇流器;额定电压220V、频率50 Hz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20-1500W的金属卤化物灯用独立式和内装式电感镇流器、电子镇流器;额定电压220V、频率50 Hz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30-400W的外耦合单端无极荧光灯用电子镇流器。本标准不适用于配合非预热启动灯的电子镇流器。 本标准规定了管形荧光灯电子镇流器、高压钠灯用镇流器、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单端无极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及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