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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铝用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亮宇炭素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5273-Q-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20-07-23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0-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0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是世界第一的铝用炭素生产国,2019年产能和产量分别达到2887万吨和1876万吨,产能和产量均占世界总量的一半以上。

我国铝用炭素行业目前产能严重过剩,开工率处于60%~70%之间,并预期在未来一个较长时间内处于产能过剩的状态。

每生产1吨铝用炭素,需要消耗近1.1~1.2吨石油焦(无烟煤)、0.17~0.20吨煤焦油沥青、60~80方的天然气,同时还要消耗大约200度电(铝用阴极加上煅烧用电约1500度电),因此铝用炭素是耗能强度较大的产品,也是温室气体排放较大的行业。

为适应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过剩产能的消化,提升供给侧改革的效果,需要修订铝用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从技术层面服务行业转型发展,提升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国家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精简的要求,将原有的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4-2014和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5-2014进行合并,一起修订为铝用炭素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

经过近几年的铝用炭素企业的工艺改造、新的技术升级,整体的能源消耗额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当前铝用炭素行业逐渐向大型窑炉方向发展,尤其最近几年煅后焦实收率高、不需要外加燃料的罐式煅烧炉和多炉室多料箱的大型焙烧炉的大面积推广,使得当前有必要对铝用炭素能耗标准进行修订以满足整个行业发展变化的需求。

将本强制标准在指标上进行一定程度的提升,配合国家供给侧改革以及有关环保的绿水青山计划,结合整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解决产能过剩的形势需要。

铝用炭素化解过剩产能迫切需要修订此能耗标准,通过提高能耗门槛使众多在环保、科技方面投入不足,重复建设等小而分散企业抓紧关停,从而全力推进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优化产品结构促进铝用炭素企业良性发展;同时此标准作也是进一步规范铝用炭素企业节能监察监测工作迫切需要。

通过此能耗标准的修订可以使那些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小而分散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整合资源,解决当前产业集中度低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不高,重复研发、重复建设问题严重;同时激活市场、推进企业的兼并重组,加快铝用炭素市场行业准入,提高环保和技术标准,通过市场手段淘汰落后产能。

本标准的修订有助于促进整体铝用炭素行业的转型升级,有助于○1推进整个铝用炭素行业技术进步、先进技术的转化;○2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通过节能减排实现绿水青山的中国梦;○3提高我国铝用炭素整体的制造、创新水平,开发出节能的工艺、装备;○4本标准的修订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属于满足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项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铝用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范围、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要求等; 2、本标准适用于铝用炭素单位产品生产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主要修订内容: ——现有预焙阳极单位产品煅烧工序的能耗限额限定值由350kgce/t修改为180kgce/t; ——增加了附录A《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产品能耗计算原则及计算方法》,附录B《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产品能耗计算原则及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