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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石及其下游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5270-Q-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0-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0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委
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电石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装置的能耗控制。适用于炔醛法、顺酐法和烯丙醇法1,4-丁二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对以硫磺、有色金属冶炼烟气、流体矿为原料生产工业硫酸、以合成氨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稀硝酸、以羟基合成法、酒精氧化法、乙烯法生产工业冰醋酸的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及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适用于乙炔法和乙烯法生产聚乙烯醇的企业,适用于乙炔法和乙烯法乙酸乙烯酯生产企业。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石、1,4-丁二醇、聚乙烯醇、乙酸乙烯酯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能耗修正系数、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