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石及其下游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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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本标准适用于电石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装置的能耗控制。适用于炔醛法、顺酐法和烯丙醇法1,4-丁二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对以硫磺、有色金属冶炼烟气、流体矿为原料生产工业硫酸、以合成氨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稀硝酸、以羟基合成法、酒精氧化法、乙烯法生产工业冰醋酸的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及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适用于乙炔法和乙烯法生产聚乙烯醇的企业,适用于乙炔法和乙烯法乙酸乙烯酯生产企业。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石、1,4-丁二醇、聚乙烯醇、乙酸乙烯酯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能耗修正系数、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