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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由 326(农业农村部)提出,委托TC37(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河北省种子总站吉林省种子总站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湖南省种子管理服务站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浙江省种子总站四川省种子站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黑龙江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5244-Q-32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0-29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8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20 植物栽培
提出部门
农业农村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作物商品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标注内容、制作要求,还确立了其使用监督的检查范围、内容以及质量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的农作物商品种子。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标注内容;制作要求;标签使用监督。1、修改术语定义。增加使用说明的定义,删除“混合种子”的定义,修改生产商等的定义。2、修改标注内容。删除产地、生产年月、混合种子等方面的内容;增加检测日期、质量保证期、信息代码、品种适宜种植区和种植季节等;修改种子经营许可证、地址和加注内容等。增加使用说明部分,明确使用说明应标注的内容。3、修改制作要求。删除应标注在包装物表面的具体内容、混合种子的相关要求;修改制作包装物大小的尺寸要求、附录A和附录B中有关标准的标准号。4、修改使用监督。依据种子法最新规定,参考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监督条款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