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指南》由 TC83(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新疆海关 、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商学院 、易派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新疆亚欧国际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东方物通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工商大学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跨境电子商务是以电子及互联网技术为手段,以商务为核心,把原来传统的销售、购物渠道转移到互联网上,打破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壁垒,使整个商品销售达到全球化、网络化、无形化、个性化和一体化的状态。
自从1997年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创始以来,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得以快速成长。
2016年底,我国大宗商品电子类交易市场共计1231家,同比增长20.6%。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边连着实体企业,一边连着金融服务,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生力军,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持续推进,我国与国外的大宗商品成交量持续增长,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发展为一种新模式,应制定与之配套的标准,以规范和指导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
本标准的研制具有以下意义: (1)有利于发展我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和企业间贸易,促进双边和多边贸易发展。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时表示,为了使欧亚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
而“一带一路”建设的五大重点领域是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规则,就是响应习主席号召,服从国家战略,积极解决“丝绸之路经济带”贸易畅通的问题。
研制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指南有利于发展我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和企业间贸易,促进双边和多边贸易发展。
(2)有利于掌握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和话语权。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与我国工业突飞猛进的发展使我国对原材料等大宗商品的需求急速上升,其中我国无法满足自身消耗而大量进口的有铁矿石、石油、铜等。
作为一个需求大国,我国对于大宗商品却没有相应的定价权和话语权。
另一方面,我国是稀土、焦炭等原材料的主要供给和出口国,然而这这些大宗商品的贸易中我国同样也没多大的话语权。
这种情况导致了我国依赖大宗商品原材料的制造及加工业无法控制生产成本而面临着一系列风险。
导致这一情况的主要因素是我国大宗商品市场运作的机制与国际大宗商品的定价机制步调不一所致。
在发达国家的成熟经济体系中,大宗商品的定价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大宗商品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来实现。
(3)有利于更好的服务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发展需要,保证贸易畅通。
“丝绸之路经济带”对于沿途国家的经济建设、地区繁荣乃至世界经济的平衡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将极大改善我国西部地区的发展环境,形成新的对外开放前沿与经济增长段,西部地区的面貌及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将再上一个台阶。
新丝绸之路将把世界经济最活跃的两个地区更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不仅有利于促进贸易、繁荣经济,更有利于东西文明的交流与融合,促进源自不同民族、文化、种族的群体的相互包容。
标准将成为纽带,增进各民族的交流和理解,共同发展。
(4)增加中国同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额的需要。
上合组织成员国与我国西部地域相连,经过霍尔果斯口岸,阿拉山口口岸直接进入,近年来,中国内地的产品如钢材,水泥,棉纱、化肥、农产品、机械产品已经出口到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克斯坦等国,国外的产品如棉纱、石油、润滑油、电解铜等53种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促进了我国西部地区的发展,而且促进了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指南在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充分应用,能够借助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合作经验,最大程度地促进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的跨国商品信息交流,简化交易流程,提升交易效率,提升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的贸易额。
(5)促进跨境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全面发展的需要。
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规则的重点是跨境服务要求,基础是促进物流产业的发展,关键是实体企业的链接。
虽然物流业的发展呈现出突飞猛进的趋势,但是地域配置不合理,缺乏支撑物流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优化物流产业,才能更好地推动大宗商品直接通过物流企业,进行分割、包装、通过铁路和公路运输到全国各地,以此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产业的革命性变化。
(6)有利于各个部门联合对跨境电子商务大宗交易进行监管和指导。
2019年9月18日,TC83标委会秘书处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召开了国家标准《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指南》立项研讨会。
来自海关、商务部、人民银行、工信部以及TC83等部门的专家出席了会议。
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立项依据和技术内容的汇报,建议吸收来自各个部门、企业和研究院所的起草组成员,继续完善标准的技术框架、充实标准的技术内容,并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立项申请。
本标准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的参与方基本要求、交易的业务程序和风险控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活动,不适用于期货交易。 本标准主要从交易中心、交易商、交货仓库、结算银行等主体,以及信息发布、合同订立、结算支付、交货等环节,以及信息安全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对跨境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