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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泡沫混凝土及制品试验方法》由 TC197(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常州易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创环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4812-T-60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20-07-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3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00 建筑材料
91.100.30 混凝土和混凝土制品
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泡沫混凝土具有质轻、保温、隔热、防潮、吸声、隔音等特性,广泛应用于建筑物屋面保温隔热层、现浇墙体、大体积回填(交通、水利、市政、地铁、矿井等)、地暖绝热层、楼地面垫层等以及泡沫混凝土墙体材料(砌块、砖、墙板等)、屋面板、保温板等节能建材制品制造,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战略新兴产业重要产品,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关于原文件的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九条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项中增加的“48.不燃外保温材料、阻燃制品”,满足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6.7.1规定“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以及强制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要求。

其中“泡沫混凝土”、“泡沫混凝土自保温砌块”、“水泥基泡沫保温板”、“石墨水泥基复合保温板”等先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新产品。

“泡沫混凝土及制品”已被列入我国建材领域标准体系,体系编号为1-02.4.2(建筑材料-水泥制品-轻质水泥制品-泡沫混凝土及制品)。

近二十年来,我国泡沫混凝土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泡沫混凝土及制品年应用量超过5000万立方米,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泡沫混凝土生产与应用技术体系,先后制定《泡沫混凝土砌块》(JC/T 1062-2007(2017))、《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和砌块》(GB/T 29062-2012)、《陶粒发泡混凝土砌块》(GB/T 36534-2018)、《泡沫混凝土填芯砌块》(JC/T 2483-2018)、《泡沫混凝土自保温砌块》(JC/T 2550-2019)、《泡沫混凝土》(JG/T 266-2011)、《屋面保温隔热用泡沫混凝土》(JC/T 2125-2012(2017)、《地面辐射供暖绝热层用泡沫混凝土》(JC/T 2240-2014(2017))、《聚苯乙烯颗粒泡沫混凝土》(JC/T 2458-2018)、《陶粒泡沫混凝土》( JC/T 2459-2018 )、《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术规程》(CJJ/T 177-2012)、《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341-2014)、《水泥基泡沫保温板》(JC/T 2200-2013)等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

尽管泡沫混凝土及制品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各标准在协调配套性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泡沫混凝土及制品性能指标有近20项,但因缺乏科学、先进和适用的试验方法标准,现有产品标准所用试验方法基本参照已有标准或自行制定,性能指标难以统一,不利于泡沫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

制定本标准可科学、准确地评价泡沫混凝土及制品性能,便于规范和控制产品质量,有助于泡沫混凝土及制品的科技进步和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适宜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交通、水利、建筑、市政等工程用泡沫混凝土及其砌块、保温板等制品。 2.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泡沫混凝土及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干表观密度、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压强度、含水率、吸水率、相对含水率、导热系数、蓄热系数、传热系数、收缩性能、软化系数、碳化性能、抗冻性能的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