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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锁具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防盗锁》由 312(公安部)提出,委托TC100(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安全防范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云丁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绿米联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凯迪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神舟锁业有限公司忠恒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5241-Q-312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0-29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18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180 其他家用和商用设备
提出部门
公安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锁具产品的生产工艺不断提升,以及信息技术在锁具产品的广泛应用,锁具产品发展出了对安全等级要求更高的机械防盗锁和电子防盗锁。

防盗锁集成了密码技术、智能卡技术、生物识别等多种高新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锁具产品,并逐渐与智能家居、物联网等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成为保护人民财物安全的基础性安全设备,与居家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稳定休戚相关。

因此,安全可靠的防盗锁已经成为人民安居乐业的最基础保障。

目前,公安行业颁布并实施了防盗锁行业标准:GA73-2015《机械防盗锁》、GA 374-2019《电子防盗锁》和GA 701-2007《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但是随着我国信息与智能化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上述行业标准已经不能解决社会上不断涌现的信息安全问题,不能避免电磁安全、生物特征识别安全等高风险安全隐患。

我国目前缺少满足信息化时代防盗锁全面安全性要求和检测技术的国家标准。

因此,从保护人民财物安全、人民安居乐业等国家基础安全层面整体考虑,公安部提出制定防盗锁国家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锁具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防盗锁》标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防盗锁分类、安全级别与组成、机械防盗锁安全要求(包括:一般要求、机械强度、灵活度、耐久性、防破坏功能、差异量、密钥量和互开率)、机械防盗锁试验方法(包括:一般要求检验、机械强度试验、灵活度试验、耐久性试验、防破坏功能试验、差异量、密钥量和互开率试验)、电子防盗锁安全要求(包括:通用安全要求、主锁舌伸出长度、主锁舌灵活度、强度及应急机械防盗锁头、通信与控制安全要求、电磁安全要求、生物特征识别安全要求)、电子防盗锁试验方法( 包括:通用要求试验、主锁舌伸出长度、主锁舌灵活度、强度及应急机械防盗锁头试验、通信与控制安全要求试验、电磁安全试验、生物特征识别安全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防盗安全门上使用的插芯式、外装式和密码式机械防盗锁;防盗安全门上使用的通过密码键盘、手机APP、智能卡钥匙、生物特征识别等开锁模式工作的电子防盗锁。防盗保险柜(箱)上使用的机械防盗锁和电子防盗锁可部分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