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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健康管理 终端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协议规范》由 TC242(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公安厅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华龄出版社北京正达康健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130-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0-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7-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8-0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8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80 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技术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数据传输的实时性、准确性和连续性将成为远程健康监护系统研究中的热点和难点。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的数量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即1.32亿,而且每年以3.2%的速度递增,到203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最高值。

所以,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的健康监控和监护系统将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家庭远程健康监护系统为患者提供及时的救助,减少患者或医务人员的路途奔波,并能在病情突发恶化时报警。

目前国内的生理参数检测研究普遍存在检测参数单一、交互能力弱、不便于携带等诸多的局限性,而且大部分未能实现监测过程完全自动化,需要较多的人工干预。

监护过程并非连续,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或者首先由用户提出,服务中心响应之后开始。

本标准规定的家庭远程健康监护系统终端可对远程客户端海量的监护数据进行实时的处理和反馈,要求网络通信具有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的保证,可实现终端设备数据自动化采集。

远程监护可以在患者熟悉的环境中进行,减少患者的心理压力,提高诊断的准确性;而对健康人群的远程监护,可以发现疾病的早期症状,从而达到保健和预防疾病的目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健康终端设备的数据采集类型,规定了家庭健康终端与远程监测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要求。本标准框架包括数据采集类型、数据采集方式、数据采集要求、数据传输基本级安全技术要求、增强级安全技术要求、终端设备传输协议规范、传输协议数据结构、传输协议编码规则、通讯流程,适用于家庭健康终端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协议的设计及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