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由 TC223(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20 道路运输 |
近年来智慧交通研究与建设的蓬勃发展,以及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深入对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产品的功能、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的产品在产品全天候条件下的有效视认性水平、节能设计等方面与行业目前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存在越来越大的脱节。
以LED可变信息标志的基本需求——视认性相关指标为例,为了保证LED可变信息标志信息发布的有效性,以往的标准中均对产品的视认性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而且随着LED器件性能、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产品发光亮度的要求也从单一的限低,发展为现行标准中既限低也抑高,不仅要保证日间高环境照度条件下的视认距离,还要保证在夜间低环境照度条件下不能产生眩光,但与当前强调安全节能、着力打造品质工程及智慧交通的行业建设需求和发展趋势对比,现行标准对LED可变信息标志发光亮度的规定仍显宽泛:在阴雨等环境照度较低、照度测量值区间较大且距与现行标准环境照度极值相差较大的情况下,LED可变信息标志的发光亮度控制仍存在取值不统一、不适宜、甚至不调整的现象,标志信息的视认性水平依然难以保证。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LED可变信息标志无论从器件、技术还是应用需求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场上产品的部分指标已经普遍优于现行标准,功能更是随着应用的拓展、使用者对更好服务的追求大大丰富,此时标准已经不能很好的起到规范产品质量、引导技术水平提升的作用,标准的修订工作已刻不容缓。
标准有利于规范、提升LED可变信息标志产品的性能指标和质量水平,随着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管理日趋现代化,作为信息提供设备的LED可变信息标志应用越来越多,其应用对象不仅限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一般公路同样在大量应用。
同时,部分国内企业的产品出口到了欧美,也有国外的企业产品进口到中国,该类产品的国际贸易十分活跃,顺应LED可变信息标志产品及其相关器件、技术的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原有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对于推动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产业良性发展,提升产品应用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生产、使用和检验。 主要修订内容:修改了发光二极管半强角、调光功能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增加了电磁兼容性能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