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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数据通用要求》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606-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6-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6-2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落实工信部、国标委联合发布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101-1汽车智能化、网联化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项目规划。

数据是智能网联汽车进行智能决策、实现自动驾驶功能的基础要素。

现阶段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对数据需求量巨大,包括车辆数据、地图数据、驾驶环境数据等,数据来源多样,大量数据在进行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时,存在数据形式不一致无法融合等问题,已影响行业发展;另外,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形式多样也会为后续汽车全新功能的政府管理产生影响。

本标准对智能网联汽车数据进行分类,规范每个数据的代码,以使每个数据元素具有唯一标识,规范智能网联汽车数据的使用,为智能网联汽车数据管理提供支撑。

本标准已于2020年3月由21家整车、零部件及信息通信企业共同完成产业现状、政策法规等标准化预研工作,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和产业基础,国内尚无相关标准,其立项的必要性高,将为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业发展起到必要的带动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与《智能网联汽车数据通用要求 第2部分:数据结构》为系列标准,分别从数据分类及代码、数据结构方面规范智能网联汽车数据。 本标准对智能网联汽车数据进行分类,给出具体数据元素的分类,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M类、N类汽车。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主要有: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分类、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