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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及要求》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609-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0-05-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6-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6-25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落实《国家车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规划304-2至304-7自动驾驶系统评价方法标准项目。

多支柱法针对自动驾驶功能,提出了从审核评估,仿真,封闭场地直到道路试验的全部流程,是目前国际范围内最为广泛接受的L3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功能的评价方法。

由于自动驾驶技术目前已处于纵深发展阶段,很多企业将2021-2022年视为自动驾驶产品大量上市的关键节点,行业对于自动驾驶功能的测试、评价产生了急迫的需求。

而道路试验作为多支柱法不可或缺的最后一步,是验证自动驾驶功能完整性与可靠性的关键步骤,因此如何有效进行自动驾驶功能的道路试验,是目前行业关注的重点,也是行业急需标准支撑的关键环节,但目前尚无相关标准。

道路测试与场地测试相比,其显著区别在于通过道路对于自动驾驶产品进行测试。

而试验环境要素及条件的选择成为有效完成试验的关键,2019年9月起汽标委组织专家开展道路测试标准化预研工作,支撑本标准的制定。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以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M类、N类汽车,其他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1.标准的前三章对于其适用范围、需要哪些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涉及到的术语及定义做了说明。 2、标准的第四章对于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道路测试及要求中测试环境要素和条件的一般要求进行说明,主要有测试环境的基本要求、网联要求、道路配套设施要求等。 3、标准的第五章根据现有的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现状并结合未来的发展趋势,通过划定行驶区域的方式进行测试环境要素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