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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通用功能要求》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608-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6-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6-2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基础要求、自动驾驶功能要求、动态驾驶任务后援功能要求、人机交互功能要求和数据记录功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装备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N类汽车。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主要有:明确自动驾驶系统的定义,梳理自动驾驶系统的必备功能(如自动驾驶功能、接管功能、数据记录功能等),制定自动驾驶系统的通用功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