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木工机床 安全技术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84(全国木工机床与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福州木工机床研究所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邵武市振达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锐亚机械有限公司 。
| 79 木材技术 |
| 79.120 木工设备 |
| 79.120.10 木工机械 |
该标准分为6章,第1章: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工机床的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可移动式的木工机床;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定义和术语;;第4章:安全技术要求;分别对机床的控制系统、控制装置,起动、停止、刀轴的制动、模式选择等方面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第5章:机械危险的安全防护,从机床的,从机床的稳定性、运转中的断裂危险、刀夹和刀具的设计、制动、防护装置等机床可能产生的机械危险提出安全防护要求;第6章:其他危险的安全防护要求。对机床的火、噪声、木屑和粉尘的排放、电气设备、气动和液压装置、照明、激光等非机械危险提出安全防护要求;第7章:使用信息。 提出对机床上的警告装置、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此外还有一个资料性附录,附录A:危险一览表。将机床上可能产生的危险以表格的形式罗列出来,以方便标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