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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由 TC83(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抖音(北京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美团网(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东莞电子商务协会杭州艺尚小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01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2019上半年,大量网红主播、明星入驻在线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卖货,创下惊人销售额。

2020年3月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出“要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

” 这一背景下,直播电商正在爆发式增长,一方面直播机构、直播红人、各级电台电视台、各级政府官员、企业高管等纷纷入场;另一方面,除抖音、快手、淘宝直播等规模较大,管理较为成熟、规则较为明确的直播电商平台外,各种小型、地方性直播电商平台纷纷上线,其在内容、产品等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瑕疵。

因此,目前需要总结各较大规模直播电商平台经验,标准制定制定国家标准,统一规则,梳理明确直播电子商务过程中“人、货、场”的关系与权责,促进直播电商快速规范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描述了直播电商生态体系,规定了直播电商平台对直播电商主办方入驻审核要求、直播形象与行为要求、产品信息发布、产品质量管理、平台服务保障、运营监管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直播电商平台。 其中:平台框架体系对直播机构、主播、直播电商平台、电商交易平台、网店、消费者等的关系进行了梳理;对产品展示、产品交易流程进行了明确; 直播电商主办方入驻审核,鉴定了直播电商主办方类型、直播电商主办方入驻平台提交资料的原则、资质要求、审核内容、结果反馈及直播电商主体信息更新规则; 直播形象与行为,规范了直播电商直播场地、直播人员的形象与行为要求; 产品信息发布规范了产品信息基本要求,包括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及一致性;提出了安全警示信息要求,包括安全警示信息类型、安全警示信息提醒规则等; 产品发布,规范了产品信息发布的过程,包括产品发布申请、产品发布审核审核;明确了禁止和限制发布的产品; 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了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档案管理等要求; 平台服务保障,规范了平台服务提供内容,包括技术保障、质保信息保障、数据备份、安全管理、平台服务系统接口等;规范了平台运营支付服务,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和功能、人员管理与培训、交易过程监管与信息披露;规范了消费者信息和利益保护,包括消费者信息保护、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顾客满意度等; 规范了平台运营监管要求,包括对直播电商主办发的定期评价机制、社会监督兼职、退出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