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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安全 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由 TC351(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4981-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20-05-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归口单位
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人口、功能和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使得城市安全风险呈现出新的特点。

以本次“新冠”疫情为例,密集的人口、发达的交通运输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扩大了病毒的传播速度和范围。

习总书记在2019年11月29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中要求,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因此,需要考虑城市安全风险的新特征,对其导致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进行分析,开展风险分级及区划,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管控,并为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研制“公共安全 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提高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从而提高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内容与流程,风险评估活动的计划与准备、开展风险评估活动、监督与沟通、评价与改进、后续活动等主要技术环节的基本要求,以及适用于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应急管理部门,在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风险的风险评估活动。其中,“城市”既可以是直辖市、地级市与副省级市等城市,也可以是其下辖的区、县、自治县等城市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