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道路车辆 专线行驶大客车驾驶员工作空间的人体工程学要求 第2部分:视野》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6121-2:2011。
采标中文名称:道路车辆 专线行驶大客车驾驶员工作空间的人体工程学要求 第2部分:视野。
在城市和城际服务的专线大客车中,驾驶员的工作空间人体工程学设计不当,会加重驾驶员的身体和精神上的负担。
本标准旨在给专线行驶大客车的设计者们在进行驾驶员工作空间开发时引入整体人体工程学的设计理念,为专线行驶的大客车驾驶员工作空间人体工程学设计提供依据,标准的实施和应用可有力提升相关车辆驾驶员工作空间的人体工程学性能,提高驾驶安全性。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专门为运输乘客而设计的,乘员座位数超过八个(驾驶员座椅除外)、最大总质量大于5吨且车辆总宽超过2.30m的低地板专线行驶大客车的驾驶员工作空间。 技术内容:对专线行驶的大客车驾驶员的视野做了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前部盲区、横向视野、 上方视野、乘客舱视野以及反射要求等几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