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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447(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575-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81.040.30
81 玻璃和陶瓷工业
81.040 玻璃
81.040.30 玻璃产品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玻璃作为列车重要的窗口材料,其安全性能不仅关系到列车的运行安全,也关系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我国高铁技术的不断发展,轨道车辆用玻璃种类有了很大发展,原有标准对玻璃性能的要求已经落后于高铁的发展,如:原标准没有抗砾石冲击、抗风压疲劳等性能的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要求,将GB14681.2机车船舶用电加温玻璃 第2部分:机车电加温玻璃和GB18045轨路车辆用安全玻璃整合精简,将涉及人身安全的性能编制本标准,便于适应当今高铁技术的发展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车辆用玻璃,包括前窗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侧窗普通窗、侧窗逃生窗等。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为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