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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杭州天堂伞业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580-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20-05-12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18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180 其他家用和商用设备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消费者越来越重视伞类产品的实用性、功能性、便利性和时尚性,所以伞的种类越来越多,伞早已不是单纯的作为遮阳挡雨的工具,越来越多的伞类产品注重时尚元素与新结构、新材质的完美融合,发展成为花样繁多、功能各异、兼有实用性和装饰性的生活必需品和快速消费品,甚至成为服装搭配中的一种元素,可以说伞类产品也已经走进时尚和智能时代,这就显得伞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越发重要。

所以这就需要设计者、制造商和生产商等相关企业及时修订标准加以规范。

强制性通用安全标准GB 31892-2015《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实施已有4年,标准从伞帽或伞顶尖(套)、珠尾、使用安全要求、部件结合牢度、有害物质限量、伞面甲醛含量、伞面可分解有害芳香胺燃料等多方面进行严格规定,给出了限量要求,在指导、控制和降低产品的安全风险上起到一定的作用,在避免伞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隐患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GB 31892-2015《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和GB 28477-2012《儿童伞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存在交叉重叠的内容,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及其附件的相关要求,GB 31892-2015《伞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需与GB 28477-2012《儿童伞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整合,同时随着企业新产品不断升级换代,已有的标准已不能完全满足现有的技术要求,所以通过此次标准的修订,实现对伞类产品行业的各种产品进行性能、安全技术指标进行规范。

实施统一的标准,对整顿市场秩序、提升产品品质、保障产品质量为前提,促进行业健康稳步发展。

希望本标准出台后,作为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要求,判断其产品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

对伞类产品行业的企业具有约束力,同时也具有指导意义。

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满意的、安全的、可靠的伞类产品,对规范伞类产品行业市场,提高产品安全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伞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由不同材料的伞面和伞架制作的手持式和固定式伞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