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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分类指南》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4645-T-44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20-05-11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01 废物综合
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执行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管部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他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反映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质的提升,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建设美丽家园的追求。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推行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

2015年11月,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农村垃圾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

2018年,国务院连续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与《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将农村垃圾治理作为主攻方向,农村垃圾开始探索治理出路。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进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秸秆禁烧制度和综合利用,开展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

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从农村垃圾的产生量看,总量不断增加,人均农村垃圾产生量表现为大幅增加的趋势。

据统计,2010年我国农村垃圾的产生量为42.78亿吨,至2017年农村垃圾产生量为50.09亿吨,由此可见,农村垃圾的产生量大幅增加。

近年来,多省市对农村垃圾分类进行了广泛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施推广面越来越广,农村垃圾分类已成为共识并成为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

与此同时,农村生产、建设和服务过程中也产生大量废弃物,从而形成农村品种多、涉及面广、较为分散、低值品种多的废弃物,成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于其分类管理和治理,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而其中占比很高的可回收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是农村废弃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可循环利用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能否真正实施和推广的关键因素。

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因其产生和废弃过程的分散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农村居民对可回收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认识程度不高、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回收利用组织管理水平不高,使分类及收集难度大,虽然各级各类各地政府都制定了一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标准和规范,但并没有涵盖全部农村废弃物的分类要求,对可回收废弃物也只是提出了简单的分类,目前各地尚没有统一的农村可回收废弃物的系统、前面的分类标准,加快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分类标准的研究势在必行。

本国家标准《美丽乡村 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分类指南》的研制,将作为现有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处理的相关国家标准的配套标准,成为农村废弃物特别是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的标准,也将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配套标准,将大大提升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分类回收的水平,提高农村可回收废弃物的经济价值,进而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及管理的水平,引导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分类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进而实现农村废弃物的资源化、再利用、无害化、减量化,为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重要力量。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适用于美好乡村建设中农民、基层农村组织、农村可回收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单位对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包装、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的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了美好乡村建设中农村可回收废弃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