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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由 467(生态环境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国科学院北京综合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20201923-Q-46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20-07-10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6-1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6-30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30 特殊废物
提出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的环境污染控制和管理,以及新建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竣工验收、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及建成后运行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和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协同处置医疗废物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选址、运行、监测,以及废物接收、贮存及处理处置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