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由 326(农业农村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自2004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83.7亿元,支持农村厕所改造。
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2016年末全国53.5%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总体上看,农村厕所仍滞后于其他民生事业的发展,普遍存在建设质量参差不齐、运行管理不规范、粪污利用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现有标准中,目前主要针对厕具、化粪池以及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等,对于农村厕所粪污收集贮存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标准仍然缺乏。
住建部行业标准《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CJJ64-2009)主要针对城镇厕所粪便集中处理厂进行了规范,部分条款适用于农村厕所粪污集中处理,目前,对于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的标准仍为空白。
随着农村改厕工作的深入推进,厕所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需求明显提升。
通过制订本规范,对于规范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提高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利用水平,构建农村厕所改造和粪污利用长效运行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农村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 2、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农村厕所农村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的施工与验收、环境保护、安全运行和节能减排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