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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公开中国历史地图内容表示要求》由 TC230(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主要起草单位 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0646-T-46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9-01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9-15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4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归口单位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迫切要求。

地图是国家版图最常用、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关乎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

地图表示不当可能严重损害国家主权,引起外交纠纷,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央领导就边界地图的研究以及“问题地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我国历史悠久,历史地图的表示错综复杂,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是“问题地图”的重灾区,普遍存在错绘我国历史疆域范围、界线、地名以及漏绘我国钓鱼岛及南海诸岛重要岛屿等严重问题,严重损害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制定历史地图相关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二、填补历史地图表示相关标准的空白,为历史地图的编制、审查提供依据,规范和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

历史地图广泛使用于中小学教学、历史学术研究以及各类博物馆展示,市场需求旺盛。

2016年教育部、外交部联合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历史教材中历史地图的表示提出新的要求。

然而,目前历史地图的参考依据只有1982年谭其骧先生编制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和《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要求》 GB/T35764-2017)中对历史地图的概略要求,缺少专门的历史地图编制和审查规范和标准,急需研制相关标准,引导和规范地图市场,进一步促进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项目规定我国各朝代历史地图在图幅范围、界线(今境界、历史界线)、历史地名以及重要区域底色等方面的相关技术要求。促进历史地图准确表达相关历史时期的内容,符合国家公开要求。本项目适用于公开出版的历史地图产品,使之满足公开出版的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