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由 326(农业农村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通则》主要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等。本次修订拟从以下几部分着手: 一是总体框架增加分区域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标准板块,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标准。 二是主体内容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建设、管护利用分别制定标准,满足不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设计需要。结合水利、交通等相关行业技术规程、规范等,补充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内容和标准。 三是各类建设标准根据以往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确定,明确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要目标,以良田粮用为基本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