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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由 326(农业农村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914-T-32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4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执行单位
农业农村部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

2014年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为指导性通用标准,自颁布以来为规范农田建设标准、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也暴露出区域针对性不够、实际操作性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结合近年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加以修订完善。

2018年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归并至农业农村部。

为加强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明确要“统一建设标准。

加快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

因此,迫切需要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各省再据此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及定额,以提升农田建设科学化管理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通则》主要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等。本次修订拟从以下几部分着手: 一是总体框架增加分区域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标准板块,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标准。 二是主体内容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建设、管护利用分别制定标准,满足不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设计需要。结合水利、交通等相关行业技术规程、规范等,补充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内容和标准。 三是各类建设标准根据以往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确定,明确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要目标,以良田粮用为基本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