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风力发电机组 通用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由 TC50(全国风力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80 风力发电系统和其他能源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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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N |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国际上最新修订的IEC 61400风电机组为系列标准,对风力发电机组的各个方面提供了新标准,但是没有包含整机通用技术要求、各部件及系统技术要求、试验内容和方法、检验、运输等方面的通用风力发电机组标准。 |
我国风电产业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风电机组的技术要求、设计要求、安全要求、试验内容和方法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
目前实施的《风力发电机组 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和《风力发电机组 第二部分:通用试验方法》自2006年已实施14年,对风力发电行业的规范化和快速发展,对保障风力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技术进步和风电行业发展,风电机组的使用环境、电网条件、振动特性、防雷等均有了新的技术要求;风电机组各部件如桨叶、控制系统、主轴承、发电机、偏航系统等均有了新的设计方法和使用要求;同时对风电机组厂内和厂外的试验方法和内容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有必要对GB/T 19960-2005标准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通过对本标准的合并和修订,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风力发电机组的整机技术要求、各部件及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内容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等要求,有利于风力发电机组的合理设计、合理测试、合理运行维护。
本标准的修订将对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准、应用效果带来明显提升,也必将对增加风电场发电量、提高风电机组的可靠性、提升风电场运维水平、降低机组故障带来显著成效。
本标准适用于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试验、检验、储运、交付、运行及维护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风力发电机组整机通用技术要求:修改环境要求、修改输出端电网条件、修改振动特性要求、增加检测系统的检测数据、增加机组雷电防护技术规范要求; (2)风力发电机组各部件及系统技术要求:增加控制系统技术条件、增加变桨系统技术条件、增加变流器技术条件、增加机舱罩和整流罩技术要求、增加主轴技术要求、增加主轴承技术要求;修改液压系统、传动系统、偏航系统、制动系统、叶片、轮毂、塔架、齿轮箱、机舱底座、电气系统、发电机技术要求; (3)试验方法和内容:修改试验内容;更新了“厂内装配检查”、“电气系统检验”、 “控制系统检验”、 “空载拖动试验”、 “安全及功能性试验”, “并网试验”替换了“机组软启动性能”,增加了“变桨距系统检验”、 “加载试验”、 “功率因数调节试验”、 “电磁兼容性测试”、 “故障电压穿越能力测试”、 “电网适应性测试规程”; (4)检验规则:更新检验项目; (5)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更改标志、标签相关内容; (6)包装、运输、贮存:更改贮存条件,对电气系统部件、机舱、轮毂等部件增加贮存条件; (7)产品质量保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