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播种质量 生活力测定》由 TC37(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等6家单位 。
| 65 农业 |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种子生活力是种子发芽的潜在能力或种胚具有的生命力。
种子生活力的测定能提供给种子使用者和生产者重要的质量信息,反映的实种子批的最大发芽潜力。
实际工作中如种子贸易时常需要在短时间内掌握种子批的生活力状况,如果种子批处于休眠状态则难以通过发芽测定得到结果,种子生活力测定可以满足这一需要。
种子生活力四唑测定方法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主要应用于具有深休眠的种子,发芽缓慢种子,或者要求测定具有发芽潜在能力的种子。
种子生活力测定的意义:一是可以测定休眠种子的生活力;二是快速预测种子发芽能力。
现行GB/T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其他项目检验 第一篇 生活力的生化(四唑)测定》标准已使用25年,有许多与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2000.1-2015《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和新修订《国际种子检验规程》等规范性技术要素、有关术语和标准内容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加以修订完善。
比如:合理地将标准单独列出、增加或者修订标准要素名称,编排标准框架,增加仪器设备有关性能规定,增加组织暴露处理方法规定,增加包衣种子生活力测定的规定等等。
通过完善修订,使《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生活力测定》标准更加合理规范,更具实用性,并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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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农作物种子生活力的四唑测定程序、结果处理与表示、结果报告等内容。适用于农作物种子。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试剂或材料;仪器设备;测定程序;结果处理和表示;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