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安全与韧性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要求》由 TC351(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2301:2019。
采标中文名称:安全与韧性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要求。
本标准为策划、建立、实施、运行、监视、评审、保持和持续改进一个文件化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规定了要求,用以实施保护,减少中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当中断事件发生时准备、响应并恢复。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适用于各种类型、规模和特性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这些要求的适用范围取决于组织的运行环境和复杂性。 本标准将“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PDCA)模型应用于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中,主要内容包括对组织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的环境、需求、要求与范围、及整个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时的必要要求、如何实施业务连续性、衡量业务连续性管理绩效以及如何采取纠正措施处理不符合项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