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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重庆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美术学院西南交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2952-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8-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4-2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5-1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 编制《特色乡村村容村貌建设规范》是针对“有特色条件”的“美丽乡村”实现千村千貌“美丽蓝图”建设的实施指导方案(“发展”与“乡愁”、“物质”与“精神”建设两手抓)。

我国幅员辽阔、文明传承久远、区域性文化差异明显,特别是几千年的乡村农耕文化主线在“地球村”时代,需要“非同质化发展”的指导性规范文件引领,塑造“美丽之乡、记忆之村”传承乡村文明。

对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以及具有特有性和典型性特征的乡村形象进行保护、利用、建设、传承;也包括对新选址村庄、聚落的建设指导;进而引导其居民既有“乡愁”又有“发展”的“绿色生活方式”,以期特色乡村文化沿“绿色发展方式”之路与时俱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世代相传。

意义: 1. 有利于“脱贫攻坚、消灭贫困”的良性循环。

有了“规范”的指导,乡村村容村貌建设的“乡村学城镇、国内学国外”的“千村一面”现象会得到有效的转变,从源头和根本上转变其“发展方式”;也是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各方参与是合力,必须坚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大有裨益,最终实现“消灭贫困”。

2. 有利于多学科、跨行业在“特色乡村村容村貌建设”中协同创新。

利用“规范”成果整体服务社会、服务乡村、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有利于整合学科、行业资源,培育“特色乡村村容村貌建设”协同创新队伍,有利于推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发展方式”分支学科建设。

3. 有助于从源头上转变居民观念,改善地域落后的生活方式,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目标。

该规范从“村庄”这个基本社会单元出发,既有“乡愁”又有“发展”,进行“绿色生活方式”指引,塑造“美丽之乡、记忆之村”,对于转变地域居民观念与时俱进,从根源上解决地域落后的“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4. 有助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特色乡村村容村貌建设”内涵于“衣、食、住、行、用”各个方面,影响百姓生活的全过程。

从“绿水青山”的源头出发建设,对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以及具有特有性与典型性特征的乡村形象进行保护、利用、建设、传承;并对新选址村庄、聚落的建设进行指导;改善地域生态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5. 有助于从根本上建立民族自信,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同发展。

“特色乡村村容村貌建设”促进“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发展方式”,以“特色”为载体,发掘产业、传承文明,在提升物质文明水平的同时,深度助力精神文明建设,在协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民族自信,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特色乡村村容村貌的术语及定义、特色乡村规划、容貌建设、环境整治、民风与治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地域、容貌、文化、生态等方面,具有自身基础条件或潜在发展特色的乡村(建制村和自然村)建设与管理。 本标准编制的目的是为建设“特色乡村”,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去实现千村千貌“美丽蓝图”: 地域分异:因地规范、一村一貌,聚焦六大地域性特征分异(北方平原、西北高原、华中乡村、东部沿海、南国水乡、西南村寨等,从规划布局、建筑风貌、地域环境、特色产业发展等建设要求),并定位“一村一品一特色”。 容貌引领:“村容村貌”是该“规范”的核心,是在“美丽”的基础上,挖掘地域文化(美丽之乡、记忆之村)深化“特色”,将美好生活的乡村锦绣画卷、和深厚的中华文明成果呈现给世界人民。 文化多元:形成城乡融合、千村千貌、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的多元文化良好乡村面貌。 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乡村社会持续繁荣的“新时代”社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