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清华大学 、重庆大学 、天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美术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
本标准规定了特色乡村村容村貌的术语及定义、特色乡村规划、容貌建设、环境整治、民风与治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地域、容貌、文化、生态等方面,具有自身基础条件或潜在发展特色的乡村(建制村和自然村)建设与管理。 本标准编制的目的是为建设“特色乡村”,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去实现千村千貌“美丽蓝图”: 地域分异:因地规范、一村一貌,聚焦六大地域性特征分异(北方平原、西北高原、华中乡村、东部沿海、南国水乡、西南村寨等,从规划布局、建筑风貌、地域环境、特色产业发展等建设要求),并定位“一村一品一特色”。 容貌引领:“村容村貌”是该“规范”的核心,是在“美丽”的基础上,挖掘地域文化(美丽之乡、记忆之村)深化“特色”,将美好生活的乡村锦绣画卷、和深厚的中华文明成果呈现给世界人民。 文化多元:形成城乡融合、千村千貌、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的多元文化良好乡村面貌。 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乡村社会持续繁荣的“新时代”社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