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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401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由 TC68(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8SC1(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园林电动工具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957-T-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20-03-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140.20
25 机械制造
25.140 手持工具
25.140.20 电动工具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园林电动工具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841-4-1:2017。

采标中文名称:电动机驱动的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机器—安全—第4-1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目的意义

自2016年起,为进一步统一三大类电动工具产品(手持式、可移式和园林电动工具)在安全技术要求上的内在联系,既达到共性安全要求的统一,又充分反映特定类型工具安全要求的特殊性,IEC TC116(电动工具安全)将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园林电动工具的安全的通用要求与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通用要求技术性地整合成一体,形成一个标准,即《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将特定类型小类产品的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专用要求分别制定在第2部分、第3部分、第4部分,从而形成比较科学、完整、通用、统一的电动工具产品的安全系列标准,这是电动工具安全标准体系、标准结构的一次技术创新,从而建立了先进、完善的标准体系。

因此本标委会陆续转化的国家标准正是为完成这样一个庞大的体系而进行的。

此外,新标准体系提出了借助于电力电子器件、软件技术和通信技术等的关键安全功能的概念、要求和评价方式,这是衡量标准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而相关产品是否具备这些要求都在每一份标准中予以规定。

新标准体系还特别针对每个产品提出了噪声和振动的测试方法,对电池式产品,尤其是锂电产品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的测试要求,尤其是不正常操作等条款。

以上这些内容在原标准中均未得到体现,是全新增加的内容。

本计划是在GB/T 3883.1-2014通用要求的基础上,对链锯在术语和定义、标志和说明书、发热、防潮性、耐久性、不正常操作、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组件、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电池式工具和电池包等涉及安全要求以及噪声和振动的补充。

计划将从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着火危险等多方面规定电动工具产品作为消费品的技术要求,确保人身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适用于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单人使用的锯切木材的链锯,其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 W。本标准不包括用于与导板和分料刀结合使用的链锯,也不包括任何其他方式,例如与支架、固定或可移动的机械结合使用的链锯。 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了链锯专用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着火危险等多方面内容。 本部分与前一版相比存在主要技术变化。由于新标准与GB/T 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主要考虑了电子技术、可靠性等因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 范围中的不适用范围中增加“杆式修枝锯”,并明确操作左右手的操作; 2) 术语中在3.102链制动下增设3.102.1和3.102.2,修改“锯切长度”和“反弹”,增加“最高速度”和“操作者在场感测器”; 3) 试验一般条件中增加链锯质量的说明和试验样品要求的说明; 4) 标志和说明书中增加部分安全符号、标志、说明书中安全说明和信息; 5) 防潮性中增加试验条件; 6) 不正常操作增加18.3的试验条件和结果判定,修改第1部分的表4; 7) 机械危险中增加19.9紧固件的要求,修改19.101手柄、19.103后手柄护罩,修改原19.104“运动件的防护”为“驱动链轮盖”并细化内容,删除原19.105的试验,原19.106防滑齿移到21.103并增加内容,修改原19.108反弹保护,增加19.111锯链润滑的条件,增加19.112中张力调整以及停止的规定; 8) 机械强度增加20.1试验条件、20.3.1试验方法和20.103锯链限块的机械强度; 9) 结构修改原21.18.1和21.18.2开关的要求为21.18.101和21.18.102,增加21.101 锯割长度的确定,21.102操作者在场感测器,删除原21.31和21.32; 10) 组件增加23.1.10开关的有关测试和23.3保护装置的要求; 11) 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增加24.1联接方式; 12) 增加噪声和振动的测量(资料性附录); 13) 增加电池式工具和电池包(规范性附录); 14) 增加提供电源联接或非隔离源的电池式工具和电池包(规范性附录); 15) 修改安全说明和警告的安全标志(规范性附录); 16) 修改作业示例(资料性附录); 17) 增加人工地面(资料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