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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6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由 TC332(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605-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20-03-04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53.060
53 材料储运设备
53.060 工业车辆
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3691-6:2013。

采标中文名称: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6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

目的意义

工业车辆的安全要求一直是国际上以及世界各国普遍关心的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 110工业车辆技术委员会于1980年首次制定了ISO 3691:1980《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自2011年开始陆续制定了ISO 3691-1、ISO 3691-2等7个部分标准,目前我国已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制定了GB/T 10827.1-2014《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及GB/T 10827.5-2013《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5部分:步行式车辆》。

GB/T 10827《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拟分为8个部分,本部分为GB/T 10827的第6部分,拟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3691-6:2013《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6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

通过本标准的制定,不仅能完善我国工业车辆的标准体系,同时,对于实现我国货物及人员载运车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货物及人员载运车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保证货物及人员载运车的作业安全,促进产品出口贸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制定该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GB /T 10827的本部分规定了GB/T 6104.1中定义的运载货物而不起升的自行式载运车和/或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车轮,最大速度不超过56km/h,额定载荷不超过5000kg的人员载运车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装有平台(可倾斜)以运载货物,或者装有座位以运送乘客的车辆。 本部分不适用于: ——主要用于土方工作或路面运输的车辆; ——无人驾驶车辆; ——高尔夫球车; ——挂钩牵引力不大于20000N,装有运载货物平台的牵引车。 本部分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使用信息,共6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