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由 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1SC8(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缠绕气瓶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9881:2018。
采标中文名称:Gaseous hydrogen—Land vehicle fuel containers。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 MPa、公称水容积不大于450L、贮存介质为压缩氢气、环境温度不低于-40℃且不高于85℃、固定在道路车辆上用作燃料箱的可重复充装气瓶。 2. 主要技术内容 (1)Ⅳ型瓶的型式和参数、技术要求。其中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气瓶的设计循环次数、设计使用年限、温度范围、氢气品质、工作环境与安装防护等一般要求,及气瓶各部件的材料、设计与制造要求; (2)试验方法与合格指标。包括瓶口阀座试验、内胆性能试验、缠绕层力学性能试验、气瓶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常温压力循环试验、火烧试验、渗透试验等项目; (3)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产品合格证和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