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村镇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由 326(农业农村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疾控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 、天津市政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山东农业大学及天津大学 、江苏通全球工程管业有限公司 、安徽管益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东信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鼎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生态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桢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01 服务综合 |
提供户厕技术模式选择,规范户厕建设技术要求。
建成村镇集中下水道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实现农村户厕建设与村镇集中排水管网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解决农村地区采用管网收集和集中处理条件下,农村户厕模式选择和建设问题,明确厕所污水处理方式,同时规范了村镇集中下水道户厕建设的技术要求,为切实提高农村户厕的建设质量,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最大程度地发挥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对改善农村环境的积极作用。
本标准的制定为地方改厕提供指导性,规范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
村镇集中下水道户厕建设,能及时将粪便进行处理,杀死或减少粪便中的寄生虫卵、致病微生物,是预防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主要措施。
同时清除粪便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保障农民用水安全,减少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传播,改善农民家庭和居住地的环境,提升农村整体生活质量,保证农民身心健康。
促进新农村建设。
户厕改造将粪污资源化利用,既可减少农田污染,也可减少农民的农业生产成本,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是文明程度的标志,是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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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村镇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造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已建和拟建集中下水道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的镇(乡)、中心村以及居住密集自然村户厕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村办企业、农副产品加工及五年内有搬迁规划的村镇户厕改造与新建。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厕所污水收集方式、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