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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激光修复过程环境保护规范》由 TC482(全国激光修复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大陆天瑞激光表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电机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沈阳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802-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全国激光修复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激光修复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再制造是国家“十三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激光修复实际上是再制造产业的核心支撑技术,具有快速、精密、低能耗、低污染、修复件长寿命、低成本等特点。

从上世纪90年代起至今,我国激光修复技术从无到有,市场已对该技术迅速接受和认可。

目前,很多传统制造企业的机修车间开始舍弃堆焊等高耗能高污染技术,引入激光修复技术,激光修复行业也日益发展壮大,从事该行业的企业和人员日益增多。

激光修复生产涉及前处理、激光熔覆、后处理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涉及环境保护问题。

虽然从业企业急剧增加,但目前尚未形成激光修复过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国家标准。

由于激光修复的技术独特性,无法参照其它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规范,缺乏环境保护标准导致生产过程中无据可依,形成潜在的污染隐患。

鉴此,激光修复行业亟需制定环境保护国家标准,以指导激光修复绿色生产,预防污染事故发生。

激光具有能量高度集中、高温的特点,在激光修复过程中,高能激光束把金属基粉体材料瞬时熔化,部分金属粉体或基体材料可能被汽化。

在激光修复生产过程中,可能的环保问题有:(1)金属蒸汽或金属粉尘散入大气,尤其是重金属蒸汽或粉末,会导致空气污染;(2)金属粉体和基体材料的熔化过程中,由于金属纯度和基体表面洁净度的问题,可能会产生少量SO2、CO、H2S和氮氧化物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3)某些待修复件含有铍、镉、铊和砷等剧毒元素,例如高弹性铍青铜中含有铍、耐腐蚀铝砷青铜、高导电耐磨镉青铜,修复时可能汽化,导致环境污染;(4) 在修复件的前、后处理过程中,需要对工件进行车削、打磨处理,有的工件需要进行热处理,某些工件甚至需要进行酸洗、碱洗处理,会产生切削液、粉尘,酸液和碱液等固液废弃物;(5) 在激光熔覆后处理中,需要对材料进行热处理、表面切削和打磨;(6) 鉴于激光修复的特殊性,有些不可移动的大型件的修复需要在密闭或通风不畅空间内作业、或在高空作业,需要特殊的环保措施。

目前,以上这些激光修复污染隐患还没有相关国家标准来预防和消除,各激光修复企业各自执行企业标准,或多或少会对环境产生一定污染。

鉴此,激光修复行业亟需制定国家标准来指导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这对避免环保事故、确保绿色生产具有重大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激光修复过程环境保护的原理、定义、符号和说明、环境保护的方法、技术要求、环保作业规范化流程。 激光修复由于其高能量密度、高温,修复过程中使用金属粉末的特点,需要专门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生产技术,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1) 激光修复绿色生产作业标准流程;(2) 激光修复过程中金属蒸汽和金属粉尘的处理;(3) 敞开作业空间内防尘罩、抽风系统的设计与安装;(4) 密闭或通风不畅空间内粉尘、通风系统的设置;(5) 高空作业时粉尘及通风系统的环保规范;(6) 含剧毒金属件修复环保规范;(7) 前后处理中的切削、打磨、热处理环保规范,酸液、碱液处理规范。 通过以上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规范企业的绿色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