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新型城镇化 创新型城市评价指南》由 424-1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吉林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徐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西安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南京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东营市人民政府 、贵阳市人民政府 、遵义市人民政府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本标准规定了创新型城市评价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内涵与计算方法、评价程序、数据采集与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级及以上创新型城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