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小艇 气胀式救生筏 第1部分:I型》由 TC241(全国小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
47.080 小型船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9650-1:2005。
采标中文名称:小艇 气胀式救生筏 第1部分:I型。
近年来,2012年意大利科斯塔康科迪亚号、2014年韩国世越号再到2015年我国东方之星号邮轮或客船的事故,让船舶安全又成为了业内关注的重点,主要包括船舶自身结构安全、船员操作安全和事故后救援安全几个方面。
气胀式救生筏是一种在船舶发生海难事故时供遇险人员使用的救生沈北,使用时将其从船舶舷外降落,此时救生筏依靠自身配备的CO2+N2混合气体充胀成型,并浮于水面,船上及落水人员即可登入筏内获得营救,被广泛地用于海上各类民用和军用船舶。
气胀式救生筏的质量直接决定了事故发生后人员能否自救或坚持到获得外部救援的可能性。
在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的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等文件中都对气胀式救生筏有强制性要求。
因此与其相关的标准都获得了ISO在内的国际组织和各国机关的重视。
ISO 9650-1是对I型气胀式救生筏的产品标准,对其设计、性能和试验等都进行了要求,对该标准的进行采标,可以为国内相关产品的制造企业提供权威的技术指导,帮助国内厂商制造符合国际要求的气胀式救生筏,既满足我国船舶对该产品的使用需求,保障了船上人员安全,又能够使国内产品质量达到出口水平,推动产品“走出去”,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标准规定了I型气胀式救生筏的设计、性能、标记特性和试验方法。 标准适用于I型气胀式救生筏的设计和试验。I型救生筏特征为:具有4人~12人的承载能力;艇长不大于24 m;可从不高于6m的舷外抛落;可长期航行在高风浪但无极端情况的海域;完全自给自足;可不借助外部救援应对各种紧急情况;不在极端航区航行(例如南冰洋)。